2016年3月17日新華社受權發布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》全文,“十三五”規劃綱要中提出:
一、提升新興產業支撐作用
支持新一代信息技術、新能源汽車、生物技術、綠色低碳、高端裝備與材料、數字創意等領域的產業發展壯大。大力推進先進半導體、機器人、增材制造、智能系統、新一代航空裝備、空間技術綜合服務系統、智能交通、精準醫療、高效儲能與分布式能源系統、智能材料、高效節能環保、虛擬現實與互動影視等新興前沿領域創新和產業化,形成一批新增長點。
二、積極構建智慧能源系統
加快推進能源全領域、全環節智慧化發展,提高可持續自適應能力。適應分布式能源發展、用戶多元化需求,優化電力需求側管理,加快智能電網建設,提高電網與發電側、需求側交互響應能力。推進能源與信息等領域新技術深度融合,統籌能源與通信、交通等基礎設施網絡建設,建設“源-網-荷-儲”協調發展、集成互補的能源互聯網。
三、全面推動能源節約
推進能源消費革命。實施全民節能行動計劃,全面推進工業、建筑、交通運輸、公共機構等領域節能,實施鍋爐(窯爐)、照明、電機系統升級改造及余熱暖民等重點工程。大力開發、推廣節能技術和產品,開展重大技術示范。實施重點用能單位“百千萬”行動和節能自愿活動,推動能源管理體系、計量體系和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設,開展能源評審和績效評價。實施建筑能效提升和綠色建筑全產業鏈發展計劃。推行節能低碳電力調度。推進能源綜合梯級利用。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50億噸標準煤以內。
四、建立健全資源高效利用機制
實施能源和水資源消耗、建設用地等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,強化目標責任,完善市場調節、標準控制和考核監管。建立健全用能權、用水權、碳排放權初始分配制度,創新有償使用、預算管理、投融資機制,培育和發展交易市場。健全節能、節水、節地、節材、節礦標準體系,提高建筑節能標準,實現重點行業、設備節能標準全覆蓋。強化節能評估審查和節能監察。建立健全中央對地方節能環保考核和獎勵機制,進一步擴大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范。建立統一規范的國有自然資源資產出讓平臺。組織實施能效、水效領跑者引領行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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